为了贯彻《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有关精神,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资关系,维护本辖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研究决定,对古美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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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古美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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