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美路街道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1年5月11日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11]33号)精神,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123号)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从即日起至7月上旬,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部署、细致排查、分步整治,严厉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强化执法、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未安装GPS的; (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渣土运输车无资质、非法违法超载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区交警三中队、古美派出所、城管所、古美监察分队。 2、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房屋拆除工程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无资质承揽拆除工程的; (5)存在“六无工程”违法行为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政科(规划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安全办。 3、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3)未向相关部门备案,擅自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施工作业的,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施工作业的项目(包括设备拆除)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单位的; (4)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违法占压燃气、石油长输管线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古美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街道安全办、梅陇工商所。 4、烟花爆竹 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及礼花弹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古美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安全办。 5、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经济科、古美派出所。 6、冶金 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责任部门:安委办。 7、特种设备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 (2)特种设备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的; (3)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或土电梯的。 责任部门:安全办。 8、废品回收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废品回收站(点)的; (2)废品回收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废品回收企业住宿区与作业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政卫生科、街道城管所、古美派出所、梅陇工商所。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结合我街道实际将非法违法开办的网吧、KTV、游戏机房、歌舞厅、宾(旅)馆、“三合一”复杂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对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并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并结合行业安全监管领域的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打非”专项行动。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牵头组织力量进行行业性专项排查和整治;街道联动中心要充分发挥既有的“大联动”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举报。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对非法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将排查出的非法、违法信息录入“大联动”平台,街道联动中心要及时将信息派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对所有信息进行依法查证处理。并每周五将《古美路街道“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登记表》报送街道安委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排查、初期整治基础上,梳理其中屡教不改、隐患突出、公然违抗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市政科(规划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古美派出所、梅陇工商所、交警三中队、安全办等部门,针对管辖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各自主动牵头,其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联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 街道安委办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资料等方法,督查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同时做好对上级职能部门到基层检查督导的对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陆列平为组长,街道安全办主任朱纪平为副组长,街道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要按照“问题管理、问题治理”的理念,前端查处、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通过“大联动”,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行动期间,在常态整治基础上,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有一定规模的行业性集中整治行动二次以上,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强大攻势,行动专报在集中行动后即报街道安委办。 (三)强化监督,严处事故 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街道安委办将跟踪督办部分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置情况。要强化“打非”工作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查处事故,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专项行动的集中开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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