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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亮同志交流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7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314

 

关于张亮同志交流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亮同志任古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三级主办,任职时间自2023年2月起算。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341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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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3000212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3-04-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3-04-17
文件状态:
发文字号:
闵古办〔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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