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维稳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街道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根据区政法委、区府办、区安委办、区消防支队等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治安、生产、消防、交通、灾害性天气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全环境,不发生重大生产、火灾、交通等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影响社区秩序的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不发生民转刑的矛盾激化事件;不发生“法轮功”聚集滋事、极端肇事;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确保社会稳定。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要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分析会,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利用大联动机制,调动大联动信息员、楼组长、党员议事会成员的积极性,认真排摸各类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控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物防技防措施,有效控制小区窃案、抢劫等各类案件。加强小区内的巡逻,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监督 一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认真做好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检查。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冬春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居民楼、地下空间为检查重点,积极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严格动火作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把冬季防火及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和小区车辆的管理。在此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进出小区陌生人员的盘查、验证和登记,防止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等;对小区内的“三车”(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自行车)要加强管理,切不可因假期而疏忽大意。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严禁酒后驾车和带故障出车,并严格控制因私出车。四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雪灾和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工作,着力抓好应急物资设备和应急队伍保障工作。街道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上级条线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常督察指导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做好后世博平安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宣传屏、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重点宣传今冬明春期间火灾及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增强居民群众防盗、防灾等安全意识,并积极发动居民参与小区治安防范队伍(红袖章巡防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四、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在今冬明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巡逻,加强内部管理,密切关注本单位的各种异常动态。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本小区门卫的值班管理,保安队长要按要求进行夜间巡逻检查并做好记录。各居委要组织好群防群治队伍活动,加强小区的治安巡查,特别是对元旦、春节期间外出旅游的居民家庭及独居老人家庭要重点关护,防止因家中无人而引发刑案;居委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确保通信和信息畅通,并在每天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 总之,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把今冬明春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安全防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在此期间社区的稳定安全。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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