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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内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日
  • 索引号:SY300202100021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01-15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1号
  • 发布日期:2021-02-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1

 


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内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内控管理实施细则》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115

 

 

 

 

 

 

 

 

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内控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务支出,建立运转高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市、区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及工程(工程项目投资金额为100万元[]400万元[不含]之间)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采购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节能、环保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优先采购原则;遵循“先审批,后采购,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成立街道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街道保障办、党政办及招标办为街道政府采购责任人,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

(一)政府采购责任人的职责

1.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保障办指导各预算申请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数量、项目属性、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采购形式、支付方式等);

2.由预算申请单位(部门)负责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技术规格和采购需求,并对技术规格和采购需求负责;

3.保障办负责“提前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形式变更、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党政办负责政府采购“电子集市”类项目的采购流程;招标办负责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工程类”及“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采购流程;

4.预算申请单位(部门)负责对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5.招标办和预算申请单位(部门)共同负责受理、处理和答复参与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积极配合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采购项目投诉事宜;

(二)政府采购的执行

各预算申请单位(部门)在执行政府采购前需填制《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评估申请表》,经发展办委托专业第三方对预算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后报送街道主任办公会及三重一大审议审议并立项。

1.纳入《目录》规定属区集中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报区财政局审核并在网上和区政采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布评标结果公告,同时由招标办将拟采购结果上报三重一大审议。

2.纳入市定点和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由党政办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上统一采购,品目由《目录》确定。

3.分散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细化采购项目内容上报区财政局审核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布评标结果公告,同时由招标办将拟采购结果上报三重一大审议。

4.非政府采购类项目按金额区分,分别按各流程操作,具体详见本制度第五条;

5.各招标类项目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

第五条 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未纳入《目录》范围以及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下限的采购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及货物类)。

1.采购金额小于5万元(不含)以内的项目,流程按合同会签制度执行,简称“合同会签”项目;

合同会签项目:在符合预算要求的情况下,预算申请单位(部门)在我街道网站下载合同会签单,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并签订合同,即可完成采购。

2.采购金额大于5万元(含)小于2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流程按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执行,简称“简易采购”项目;

简易采购项目:预算申请单位(部门)明确采购需求并填制《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评估申请表》,由发展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预算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预算申请单位(部门)自行组织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并填写“三方比价单”,由预算申请单位(部门)将拟采购结果上报主任办公会及三重一大审议,而后签订合同,即可完成采购。

3.采购金额大于20万元(含)小于10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流程按竞争性谈判执行,简称“谈判”项目;

谈判项目:预算申请单位(部门)明确采购需求并填制《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评估申请表》,由发展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预算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立项,招标办在收到主任办公会抄告单后,委托第三方招投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流程,按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3名市级采购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面谈形式,当场确定采购结果,由招标办将拟采购结果上报主任办公会及三重一大审议,而后签订合同,即完成采购;

各预算申请单位(部门)需坚持价廉物美服务优良原则,坚持大型超市或电商自营店可采购必采购原则,坚持采购有记录原则,坚持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原则。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与验收

采购合同的履行与验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申请单位(部门)需将验收及评价信息及时反馈招标办。

第七条 资料归档

由招标办负责牵头各部门按要求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第八条 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根据闵行区街镇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街道纪工委、保障办和招标办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监管制度及内审制度,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区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实现“应纳尽纳、应采尽采”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附件:

1.  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评估申请表

2.  古美路街道财政资金采购项目三方比价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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