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诗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4〕47号
关于李诗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2024年主任办公会第30次会议讨论决定: 李诗婷同志任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挂职锻炼6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李颖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挂职锻炼6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戴凯俊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挂职锻炼6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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