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300202200011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2-02-16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3-01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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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2〕6号
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十四五“期间 促进就业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十四五”期间促进就业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6日
古美路街道“十四五”期间促进就业 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21〕15号文)精神,积极做好古美路街道“十四五”期间促进就业工作,为确保完成区政府提出的新增就业岗位的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引导、鼓励、帮助本地劳动力充分就业,着力构筑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发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不断提高市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确保社区的长治久安和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二、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 1.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岗位不少于6250个(每年不少于1250个); 2.对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进行全面就业安置; 3.“十四五”期间努力成功完成扶持创业组织不少于150家(每年不少于30家)。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对35岁以下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就业启航帮扶,落实并完善古美路街道启航青年帮扶措施和相关政策,建立帮扶档案,鼓励失业青年通过参加青年职业见习和技能培训,提升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逐步实现市场化就业。 2.挖掘岗位资源,构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周边辐射五公里范围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联系沟通,健立健全社企联动机制,有效运用现代化社交平台(公众号、微信群等)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指导,缓解人职匹配矛盾,提升就业服务成效。 3.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拖底安置工作。积极宣传市、区、街道出台的各类就业援助政策,积极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基地,确保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得到全面就业安置。 4.积极做好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宣传市、区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工作,帮助新创业组织办理创业贷款、房租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手续。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力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当年就业率。 5.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会同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区域内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同时,加强日常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强化企业劳动法制意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考核体系 1.明确任务 根据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城区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制订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各居委就业工作站的就业指标任务,并督促落实,年终进行考核。 2.落实奖励措施 根据各社区就业工作站的新增就业岗位工作成果,对帮助辖区内户籍失业人员年内实现就业并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社区综合协管员,按每帮助一名辖区内户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给予100元的新增就业岗位奖励,奖励经费列入当年度工作预算。
附件:古美路街道“十四五”期间促进就业目标工作考核方案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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