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全面推进房屋编码工作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14]63号转发通知)精神,贯彻区府委、区府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有效落实本街道人口调控和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以房屋控人管人,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房屋编码工作的实施方案,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实有房屋基础信息核对登记工作,建立与全市相统一的房屋编码制度。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依托“社区大联动”和“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摸清社区实有居住房屋底数,建立与全市相统一的房屋编码制度。 2.实行“大联动”网格化管理,全面核对登记、采集本责任区实际居住房屋基础信息和使用情况,做好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提升社区实有房屋基础信息准确率。 3.加强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实现房屋编码信息共享,推动“以房控人”工作落实,为落实人口调控、综合管理和服务居民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房屋编码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陈刚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综治办、人口办、居管办、规划办、经济科、财务科、宣统科、公安派出所、房管办、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及居民区居委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口办。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对接区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社区居委做好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核对采集登记工作。 2.各社区居委主要领导为责任人,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房屋编码的房屋基础信息核对、居住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和房屋“合法性”初审工作,确保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按期完成。 三、职责分工 (一)人口办 负责牵头开展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对接区人口办。对各居委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房屋编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组织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开展街面商业用房等房屋基础信息核对采集工作。 (二)公安派出所 负责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协助开展居民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通过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社区居委开展房屋基础信息核对提供支撑,并协助做好相关信息入库录入维护等工作;对接区公安分局,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居委在开展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做好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总结验收。 (三)房管办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居住房屋的“合法性”认定等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人,对接上级职能部门,做好对社区居委初审房屋“合法性”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居委在认定工作中的疑惑难题;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好居委上报居住房屋“合法性”的认定工作。 (四)居管办 负责对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动员,协助居委开展房屋编码基础信息核对工作。指导物业部门为社区居委提供居住房屋基础信息和街面商铺等房屋基础信息。 (五)居委会 负责开展本居委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一是组织落实相关宣传发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支持配合开展房屋基础信息核对工作;二是组织全体网格人员参照《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簿》的居住房屋信息开展上门核对,采集房屋基础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协助社区综合协管员做好辖区周边街面商业用房基础信息核对采集和从业人员居住信息采集;四是做好辖区内居住房屋“合法性”初审工作和《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核对表》信息入库录入工作。 (六)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参与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协同解决全面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中房屋基础信息核对采集和居住房屋“合法性”认定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开展相关综合整治工作。 四、具体步骤 (一)动员准备(8月下旬至9月初) 1.根据区府工作部署,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动员全体居委(大联动工作站)工作人员参与。9月初人口办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2.开展社区宣传发动工作,在居民区张贴有关开展房屋编码工作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居民支持配合开展房屋基础信息核对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二)全面推进(9月至11底) 1.开展信息核查、采集 参照《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簿》(一户一表)对辖区内居住房屋逐户进行一次核对,填写《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核对表》,按表中内容逐一核对,做到不缺不漏,填写全面。9月—10月底应完成全部房屋基础信息核对采集登记工作。对房主或居住人员信息变动的,要及时采集并做好入库维护工作。11月份应完成各类信息录入和房屋信息核对的拾遗补漏工作,确保12月份总体工作的完成,迎接区府部门的验收考查。 2.开展信息认定 按照“边核对采集、边认定”的要求,各居委每周一次将核对采集并初审后的《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核对表》报房管办,房管等职能部门按照居住房屋“合法性 ”认定标准、程序,及时逐一落实认定,并盖章确认后将认定结果反馈居委。 3.落实信息录入维护 房管部门对信息审核认定后,每周一次将《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核对表》移送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组织人员将信息录入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各居委应积极协助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份) 1.街道人口办牵头组织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和总结工作,探索建立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机制。 2.做好收尾补遗工作,迎接区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房屋编码工作是市委、市府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区府明确分管区长亲自抓,街道领导也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要求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全力保障工作完成。街道各职能部门、居委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依托社区大联动平台形成房屋基础信息核对、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精心安排 街道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各居委要精心安排,做到日常和突击相结合,做好上门核对登记采集信息和房屋“合法性”初审工作,并做到“边核对、边初审、边入库”。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居委在核对房屋基础信息等采集登记工作中的难题,确保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结果,纳入社区大联动考核奖励、“2+1”信息奖励和社区居委年度考评。 (三)加强保障和检查督导 街道为保障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区财政支持的基础上,街道也将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一是把房屋编码管理房屋基础信息核对工作纳入社区大联动考核奖励,实有房屋、居住人员信息纳入“2+1”信息奖励。二是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工作用品中。 人口办要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居委开展房屋基础信息核对采集登记等工作的检查和督导。一是确保居住房屋基础信息和房屋“合法性”认定的真实准确;二是确保推进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防止核对登记工作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三是为社区大联动和“2+1”信息奖励考核等考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四)做好情况报送 各居委要把握时间节点,抓早、抓紧、抓好,并探索好的做法,形成工作经验,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和25日上报阶段性完成核对登记数据,填写《房屋编码管理工作进度表》报街道人口办。 附件:1.房屋编码工作流程 2.房屋编码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口径 3.房屋编码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联络员名单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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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美路街道全面推进房屋编码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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