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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石明同志任古美路街道安全办主任,免去其居民区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辉同志任古美路街道居民区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员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冬喆同志到古美路街道司法信访窗口工作;

  孙忠文同志借古美路街道社会救助所工作。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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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