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综治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推进“六小”场所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13日
古美路街道推进“六小”场所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 根据区委、区府关于调控区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区府办公室《关于抓好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及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关于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闵委 办发〔2012〕10号] (以下简称《无照整治意见》)的精神,结合《古美路街道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三年工作方案(2014—2016年)》,全力推进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的重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形成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取缔各类无照非法经营的工作合力,加大对“六小”场所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具体目标是:至2016年,全部取缔或整改迄今已排查出的20处“六小”场所;实现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六小”场所零容忍,其他区域“六小”场所处于萎缩可控的状态;建立、健全长效发现、整治、监管体制,确保尽快发现,及时处置,尽早消除,推进和深化平安古美建设。 二、整治范围 1、无证无照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小发廊、小旅馆、小网吧、小按摩足浴店、小游艺歌舞厅、小棋牌室、小地下食品加工点、危化品制售点、废品收购站、黑诊所等; 2、证照齐备但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上述场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陈刚担任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吴亮、人口办主任李宝安、大联动分中心专职副主任马春芳、古美路派出所副所长金伟担任副组长。经济科、安监所、文化站、工商所、城管古美中队、食药监所、卫监所及各居委会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时间安排 根据区人口办《关于分解<闵行区人口调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将三年工作目标按照“3:3:4”的比例量化,并确定节点目标如下: 单位 总量 三年节点目标 14年 15年 16年 古美路街道 20 8 8 4 上述三年节点目标为当年“最低完成数量要求”。街道将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整治进度。其中,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街道将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六小”场所密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和打击,对该区域形成高压管控态势,有效震慑无照违法经营活动。 五、职责分工 街道“六小”场所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参照《无照整治意见》)的规定执行(简要图示见附件三): (一)综合协调主体 综治办作为“六小”场所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对街道“六小”场所整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要求,对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危险物品、健康安全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和不履职、不尽责的部门,提出督查、督办和警示、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处理意见。 (二)排摸督查主体 人口办、各居委会对辖区内“六小”场所进行情况排摸、汇总,由大联动分中心负责将大联动综合业务平台中的“六小”场所相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催办,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行政执法主体 1、经济科:根据区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安全保卫群防群控工作要求,牵头负责开展无证照废旧物品收购整治工作。 2、安监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为。 3、派出所:负责在查处“黄、赌、毒”违法活动时对相应“六小”场所的取缔;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等特种经营行为;对公共场所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维护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4、文化站: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卡拉OK、歌舞厅、游戏机房、棋牌室等娱乐休闲服务场所经营的行为。 5、工商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行为;会同卫生部门查处取缔无证照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经营活动。 6、城管古美中队:负责查处涉及“六小”场所的擅自违法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7、食药监所: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产品生产加工的行为。 8、卫监所: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医疗执业的行为。负责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行为。 9、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区域管理主体 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街道作为区域责任主体,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前端管理优势,组织大联动分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所管辖区域内“六小”场所的日常巡查、排摸和整治工作。依托大联动综合业务平台,健全完善辖区内“六小”场所的发现、预警、上报、联合执法和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 六、工作流程(见附件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六小”场所对街道开展人口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六小”场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主动跨前一步,充分整合资源,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固守,巩固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态势,充分运用群防群治力量,延伸政府监管触角,整治一户、巩固一户,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要通过常抓不懈的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形成持续有效的管控氛围,从而有效压缩违规“六小”场所的经营和存续空间。 附件:1.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3.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整治职能分工图示 4.古美路街道“六小”场所整治治理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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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推进“六小”场所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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