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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家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5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廖家德同志任古美三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古美三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职务;

杨世英同志任古美七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平阳六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彭选利同志任华一新城党支部书记,免去其万源二居党支部书记职务;

徐爱英同志任万源二居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华梅花苑党总支书记职务;

李倩同志任东兰二居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古美七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张静同志任平吉五村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平阳一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俊同志任平阳一村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古美一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顾祥芳同志任平阳四村居委会负责人;

谢天同志任古美一村党总支书记(试用期6个月),免去其古美一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叶昊同志任古美十村党总支书记(试用期6个月);

钮亚华同志任平吉二村党总支书记(试用期6个月);

叶鸿同志任平阳四村党总支书记(试用期6个月);

刘琪同志任古美八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试用期6个月);

朱海林同志任古龙五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试用期6个月);

钱俊同志任古龙六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试用期6个月);

梁立强同志任华梅花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试用期6个月);

于蕾同志任万源四居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试用期6个月);

金宇筠同志任古美一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李玲同志任古美七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王如心同志任古美九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金春花同志任古龙一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王林辰同志任古龙三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潘雯同志任古龙四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吴琼同志任古龙六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王海宏同志任平南一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徐韵同志任万源二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孙靓同志任万源三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赵丹同志任万源四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戴丽萍同志任东兰一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蔡郁同志任东兰二居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韩欣同志任平吉二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同志任平吉四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黄文英同志任平吉五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张新丽同志任平阳二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何盛蓉同志任平阳四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苏宏强同志任平阳五村居委会副职(试用期6个月);

朱晓红同志任万源一居筹备组副组长(试用期6个月);

王忠顺同志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免去杜金娣同志古美八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金民权同志古美十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满维同志古龙六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王蔷娣同志华一新城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于琪同志东兰二居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江春华同志平吉五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张辉同志平阳四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许纯洁同志平吉二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朱健同志平南二居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晟同志平南三居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钱芝芹同志梅莲苑居委会副职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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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