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管理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6日 古美路街道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无证餐饮问题,推进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上海市小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食药安办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堵疏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方针,以“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为原则,结合我街道的特点,全面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效,遏制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发生、发展与回潮,确保本街道食品市场安全有序,全面建成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古美路街道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依法开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陆慈军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少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发展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食药安办,具体负责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 三、职责分工 古美路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前端管理优势,对所管辖区域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建立治理工作机制,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和重点区域,组织街道各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专项性、综合性整治,有效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并健全完善辖区的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食药安办:负责街道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的协调工作,做好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工作。 古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予以查处;对取得许可和小型餐饮临时备案的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监管。 古美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的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对涉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派出所:负责维护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发展办:负责结合城市建设,研究指导食品经营行业网点布局规划、中小餐饮集中经营布局等问题,从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处罚、完善区域商业规划,加强住宅区、商务区等地的食品经营服务配套建设。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按照“摸底宣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考核总结”的步骤,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2018年2月 中旬前 摸底宣传阶段 充分依托网格化机制,发挥街道和社区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开展排摸,立表造册,掌握底数,建立街道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台账。对排摸出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进行梳理、分类,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 边排摸边开展整治宣传教育工作,逐门逐户发放《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通知书》和《告知书》,营造整治声势,为后续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二)2018年9月底前 集中整治阶段 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协作,联合执法,落实整治方案,开展全覆盖、有声势、有规模的全面整治。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将查处与疏导规范相结合,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积极引导合法经营;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集中临时备案管理;将查处与日常巡查监管工作相结合,跟踪整治区域的整治情况,防止回潮;对有证有照和小型餐饮临时备案的经营户,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合法经营。 (三)2018年11月底前 巩固提升阶段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新增及回潮的无证无照经营做到即发现即消除,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治理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四)2018年12月中旬前 考核总结阶段 对街道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方式方法。迎接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证无照食品经营不但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营治理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城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整治的各项措施,切实完成量化工作目标。同时依托网格化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取得实效。 (二)细化整治方案,确保整治成效 街道食药安办和市场所要根据辖区排摸情况,进一步明确龙茗路、古美路、古龙路等重点路段的整治重点。针对重点整治区域,充分考虑整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按照“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方针,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财力全面开展工作,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有条件办理证照或备案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或临时备案;整治关停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又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托网格化机制开展综合整治,各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各种措施使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四)建立疏导机制,规范合法经营 街道要着力探索建立有效的疏导机制,从实际出发,在前置许可和经营场所方面进一步探索有效的疏导机制,通过灵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引导合法建筑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办理证照。要进一步探索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制度的推行,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小型餐饮服务者实施临时备案,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保障食品安全。 (五)强化场所管理,满足生活需求 要结合《关于加强经营性场所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经营性场所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经营场地的场所管控,由各管理单位加大房屋的日常管理力度,将相应场所纳入网格化平台点位控制,逐步减少直至杜绝相关房屋被用于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进一步优化居民区的商业配套规划布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止新治旧 要依托网格化工作模式,对已经消除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点位做好固守工作,充分发挥居委前端发现、前端处置的作用,做到“关口前移”,遏制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回潮。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跟踪巡查,快速制止新增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同步推进亮证亮照规范工作。发挥群众监督网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完善发现机制。 (七)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重视舆论导向对集中整治行动的保障作用,通过辖区内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宣传,加强正确的宣传引导,宣传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整治成效,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各单位互相交流,及时反馈信息,并由街道食药安办将优秀工作经验、案例上报区食药安办。
附件: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通知书(样式) 2.告知书(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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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关于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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