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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0日

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网格化中心、房管办联合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813

 

 

 

 

 

 

古美路街道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

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本市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沪精推办〔20196号)文件要求,深化相关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古美辖区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条线指导、属地管理”的要求,通过在古美辖区范围内开展全覆盖的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二、职责分工

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格化中心)负责制定辖区内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计划;督促辖区内商业圈、商务楼宇的业主或使用人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汇总辖区内排查和整改情况并报送至上级牵头部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使用的宣传和教育。

房管办负责组织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住宅小区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督促业主或使用人整改,并汇总数据报街道网格化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各相关单位、部门和居委会负责各自所辖的办公场所、管辖的下一级企事业单位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汇总排查和整改情况报街道网格化中心。

三、实施时间

(一)集中整治

20197月中旬至8月底

(二)常态管理

20199月开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和监管,转入常态长效管理阶段。

四、工作步骤

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一)前期准备

1.宣传到户。采取入户宣传、发通知等形式,把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和整改要求发送至每位业主或使用人,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途径,加强安全隐患危害性和排查整改必要性教育,重点宣传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使用常识,让业主、使用人知晓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业主、使用人的责任意识,为下一步排查打下基础。

2.培训教育。对接区相关部门的培训师资、教材等培训保障,组织好本辖区内开展排查整改的企业队伍人员进行专题技术培训。

(二)排查整改

1.住宅小区排查和整改。房管办牵头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工作,并建立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空调外机支架、花架、雨篷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台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排查和整改的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会同居委会立即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并接受其委托当场采取维修加固、拆除、更换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暂时无法联系上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会同居委会通过张贴告知单等形式进行排查和整改(告知单样张详见附件1)。对于当场无法完成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抓紧落实整改。

2.非住宅排查和整改。网格化中心牵头组织商业圈、商务楼宇的业主或使用人参照住宅排查整改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8月底前,集中排查和整改完成后,将排查和整改情况报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对拒不配合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由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落实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总结分析

9月中旬前,对空调外机支架等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总结,探索按照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编制本地区、本行业汇总分析报告并反馈给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相关单位、部门和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严格参照技术标准文件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业主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全覆盖。

(二)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住宅小区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资金筹措和安排,含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分户数据梳理等工作所需资金。住宅房屋业主或使用人承担相关安全隐患整改费用。非住宅房屋业主或使用人承担相关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费用。

(三)注重舆论宣传

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加大社会舆论宣传,提高业主和使用人对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使用的关注度,充分发动业主和使用人参与,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排查和整改客观全面,按时保质高效完成。

 

附件:1.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告知书

2.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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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