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根据闵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的《关于批准区政府2018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合理支出的原则,现将你单位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批复如下: 一、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8,803,024.5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3,280.5元,项目支出103,959,744元。 二、古美路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344,827.7元,其中基本支出8,387,647.7元,项目支出1,957,180元。 三、古美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95,768,385.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5,557.92元,项目支出82,412,827.83元。 四、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3,288,838.19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557.76元,项目支出28,527,280.43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0,091,420.9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263.33元,项目支出117,904,157.6元。 六、古美路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628,233.2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407.47元,项目支出1,521,825.77元。 七、古美路街道水务管理站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661,457.01元,其中基本支出913,988.35元,项目支出2,747,468.66元。 八、古美路街道房管办事处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9,254,5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257.4元,项目支出6,626,297元。 九、古美路街道规划和土地管理所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01,574.62元,其中基本支出585,056.62元,项目支出416,518元。 十、古美路街道社区学校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157,68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108.18元,项目支出1,684,575.5元。
同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2.为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效率,各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专项的明细项目提前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区财政局根据单位用款申请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专项项目,必须按区政府规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特此批复
附件:2018年度古美路街道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明细表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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