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古美路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以法治行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进一步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 全面落实《中共闵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从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共同发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在进一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基础上,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措施、政策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等涉法事务,全面做好法制审查工作,切实做到于法有据。根据法定职责权限,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积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工作,有针对性地发布健康提示等。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安全稳定因素风险的监测、预警、排查、防范、并开展依法处置工作。 (二)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制定企业(商户)开业/复工审批流程,分批分类严格进行开业审核,切实把控复工标准,压实联防联控责任。运用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向辖区企业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通知、信息,大力呼吁各企业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并提供口罩、额温枪等部分防疫物资购买渠道。 (三)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级 根据《建立“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19〕20号)、《关于推进闵行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深化系统建设的通知》(闵民〔2019〕1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窗口小屏和窗口标牌醒目位置展示“好差评”二维码。对居民评价建立接受、调查、结论、反馈“一条龙”应对。其中调查部分使用前台窗口录音录像回溯等技术手段还原现场,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处理依据。在此基础上严把办事质量,严抓服务水平,跨前服务,事后追踪,及时响应,内部通报。坚决杜绝办事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将“好差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自“一网通办”开展以来,中心建立健全了专门快速响应制度,实现网络派件“秒接”,协同处理,落实到人,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无超时,无红色预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推进落实192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实现可全程网办事项53项,其他为审核或预审模式。截止2020年12月7日,中心3.0系统受理量为89709件。“一网通办”原件预审申请数401件,已撤销3件,预审通过366件,预审不通过32件。全程网办申请数432件,受理通过273件,受理不通过159件。自助服务3995件。同时,积极推进“单窗通办”工作,形成以综合窗口为主、专业窗口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全区数据,2020年中心好评率在全区名列前茅。 (四)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根据闵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古美路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组建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的古美路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为街道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兼任。召开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本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并印发了《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审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同时委员会还下设依法行政、执法协调、守法普法三个专项工作小组。 (五)推进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 能否做到依法决策,直接决定着政府能否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最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根据《古美路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古美路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在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中启动相关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建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范记录等法定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街道修订了《古美路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下,从制定主体、名称、内容、起草组织、调研及听取意见等方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并依法做好对外公布,备案审查,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清理工作,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截至目前,今年街道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七)持续发挥党工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优势 自2009年建立街道顾问律师制度以来,坚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为街道及各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参与信访接待、协助维稳,特别是在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事项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发挥好公职律师在政府内部“法治参谋”的积极作用,今年街道配备了2名公职律师,建立起了街道公职律师队伍,同时制定了《古美路街道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从而逐步推进政府合同法制审核由顾问律师外审,过渡到公职律师负责内审与顾问律师负责外审相结合的法制审核工作模式。 (八)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古美路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1+4”制度框架体系,“1”即本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4”即四张清单,梳理执法事项与规程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效落实部门负责人为“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年度报告、行政处罚、许可等相关情况;案卷制作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规范法律文书,通过纸质电子双备份文件、照片、音频和视频等手段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全流程可溯、可追责;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各级专门的法制审核队伍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开展审查。 (九)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业务培训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规范,保障执法环节的合理性、合法性。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以联动执法带动执法规范,切实强化执法力量的执法水平。 (十)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稳步推进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改革,统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应诉工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承办应诉具体事务,如提供应诉证据材料等;党政办负责召集相关出庭应诉领导、职能部门参与诉前案件分析会,会同顾问律师形成应诉方案;司法所协调、督促政府顾问律师全程参与、跟进案件。在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截至目前,街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标准化开展 街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并发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版)》,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坚持以公开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实效性。 (十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律师、社区能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在调解中的重要作用,以多元、高效、专业的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司法信访窗口共受理“110”联动接处警1168件;接待现场法律咨询585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731人次。街道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40件,其中涉访纠纷1件、涉劳动人事争议2件、治安纠纷147件、民间纠纷14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68件、轻伤害1件、消费纠纷151件、房地物业纠纷16件、各居委调委会受理纠纷317件。 (十三)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街道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设,夯实执法队员法治基础水平。继制定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后,街道各执法部门结合年度宣传重点,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推进了行政执法中的精准普法,并形成具体案例。开展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民消防“大学习”、“大行动”、“大体验”三大板块,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在街道辖区已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的覆盖率。针对不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对象,实现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切实提升普法实效。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承担基层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的司法所,以目前的职能地位,在统筹协调方面尚存在一定难度。 (二)职能部门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各职能部门对开展法治工作的意识还不强,对自身职能职责没有清晰认识,牵头单位难以开展协调工作。 (三)法治队伍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基层法治建设进程逐步加快、要求逐步提升,对工作人员法治专业素养的要求一跃而升,当前亟需培养法律素养较高的专门法治岗位人才。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古美路街道梳理制定了《古美路街道党工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清单》,明确负责人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古美路街道党工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古美路街道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古美路街道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等,保证党内法规制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从制度上进一步确保党工委在街道法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述法机制落实落地。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大重要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三是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和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党工委中心组学法活动。除集中学法外,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自学平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内法律法规等。四是按规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等,确保了依法行政,合法合规。 今年,街道基层法治建设《“五心”聚齐 打造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案例获评区基层法治建设十大成就案例;古龙一居获得闵行区“十大最美村规公约”称号。街道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依法理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街道党工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司其职,进一步发挥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版)》全面梳理目录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率。 (三)进一步提高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拓展公众参与决策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提升基层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二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设,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三是统筹协调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到位法制审核队伍,针对行政执法合理性合法性的判断更倚重事后监管审核的问题,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从而增强法治建设内在力,确保日常执法工作合法合规,避免产生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 科学制定街道“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推动行政执法中精准普法;抓好重点人群普法,尤其要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工作,以此深化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