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3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02-26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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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5号
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安监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街道安监所: 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安监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6日
古美路街道安监所2021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古美路街道2021年度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要害,严格查处问责,守牢安全底线,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为本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统筹检查计划。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分级管理为基础,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计划检查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安监所对计划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抽查为主的检查。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履职情况,试行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短板”企业,采取项目化治理等方式,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保持查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投诉信访举报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 二、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各项检查。监督检查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检查范围 1.重点单位1家。 2.一般单位59家。(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国家规定的安全事故隐患相关违法行为为重点,主要采用抽查的方法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督查、联合检查等按检查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主体 古美路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 四、监督检查安排 1.日常检查:全年计划检查12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家次,一般检查118家次。 2.重点时段检查:结合国家和地区重大活动的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在特殊时段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 3.重点事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季节性气候确定不同的重点事项。 4.其他的执法检查(包含专项和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以及领导交办的安全监督检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计划安排并根据各类监督检查方案,全面完成各类监督检查任务。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规范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应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实施复查,并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反映整改前后的实际状况,形成闭环。 3.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应急局或有关职能部门。 4.检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登录“闵行区城市运行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六、其他监督检查 1.配合调查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举报事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工作,定期通报整治情况或上报工作信息。 2.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 古美路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古美路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核算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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