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2〕20号 古美路街道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加强 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街道消委办拟定了《古美路街道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0日
古美路街道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消防救援支队统计,近三年来本区共发生居民“小火亡人”火灾7起,造成7死2伤且均为60岁以上老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已连续发生5起60岁以上老人居家“小火亡人”火灾,充分反映出独居老人作为社区内的特殊群体,遇事行动不便、反应相对较慢,加之防火安全意识相对薄弱,自救避险能力不足,极易因自身不安全行为引发火灾,或因火灾造成自身伤亡。 当前,古美路街道作为一个居住型社区,为进一步提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降低此类人群消防安全风险,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独居老人消防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特别是高龄、困难等独居老人,按照其健康状况、安全习惯、居住环境等要素进行消防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建立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落实“上门10项便民服务”工作措施,有效提升独居老人及其家属、看护人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形成科学规范、联动响应及时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 1.街道消委办。牵头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作,协助居委针对独居老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并建立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大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联合各部门定期对独居老人用火用电、火灾逃生等家庭防火知识开展宣传告知。消委办负责加强微型消防站基础建设,协同建管中心(房办)推动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配套消防设施。 2.派出所。配合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作,负责独居老人消防安全隐患的确认,协助居委动态排摸独居老人消防安全隐患并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对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提示等工作。 3.服务办。牵头负责收集掌握居委上报的独居老人信息,并及时关注中高风险人群。做好面向独居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巡访关爱等服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引导鼓励独居老年人进行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时选择安装配备火灾感烟报警器等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深化推进“老伙伴”计划,发挥好高龄独居老年人帮扶结对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安全监测等智慧养老应用场景,为独居老人提供关心关爱、紧急救援、安全提示等服务。 4.建管中心。积极依托“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协同开展社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小区物业配合居委对独居及60岁以上老人家庭提供上门助老服务,帮助独居老人解决实际困难。消委办和建管中心(房办)推动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配套消防设施。 5.管理办。协调指导专业力量对独居老人电气线路、燃气安全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对独居老人开展电气、燃气安全提示宣传。 6.城运中心。根据区网格中心要求,推动将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区级“一网统管”平台,对于风险较高社区及时进行预警。 7.居委会。具体负责排摸更新社区独居老人信息,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见附件及下文),落实好对独居老人的关心关爱,督促监护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牵头召集民警及物业及时排查整治涉及独居老人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隐患。为独居老人提供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紧急救援等服务。为独居老人申请和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提供支持帮助。对独居老人定期上门入户开展巡访,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对于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消防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纯老家庭,加强关心关爱和宣传引导。 三、工作机制 对辖区内独居老人,包括辖区户籍、人在户不在以及外来人口,按照其健康状况、安全习惯、居住环境等要素进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并按三个等级类别落实相应措施。 (一)高风险类:有不良安全习惯(如抽烟习惯、家中有烧香拜佛)、居住环境堆物严重或空间狭小、存在失能失智或生活自理能力差的独居老人。对应措施:由居委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加大关心关爱频次,通过上门或电话沟通等方式,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会同物业每周对所在楼栋开展巡查,重点对楼道堆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进行清理;每半月上门督促老人及时清除可燃物,并提醒家属、监护人做好安全陪护,避免接触明火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结合民政部门“老伙伴”计划对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帮扶结对,加强巡访关爱。 (二)中风险类:有不良安全习惯(如抽烟习惯、家中有烧香拜佛)、居住环境堆物严重或空间狭小、身体健康可以自理的老人。对应措施:由居委纳入关注对象,会同物业每月对所在楼栋开展巡查,重点对楼道堆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进行清理;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入户消防安全宣传,督促老人及时清除可燃物,并要求家属加强关爱。结合民政部门“老伙伴”计划对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帮扶结对。 (三)低风险类:对无不良安全习惯、居住环境较安全整洁、身体健康的独居老人。对应措施:由居委作普通对象掌握,动态开展排查,居委、物业定期在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告知,并请家属加强关爱。 四、工作措施 (一)逐级责任落地、任务落地。街道各部门在区消防、公安、民政、房管等部门指导下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积极结合政府实事项目、美丽家园、平安建设、红色物业等工作,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二)动态排查定级、分类建档。各居委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摸梳理(排摸统计表见附件1),掌握其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安全习惯、紧急联系人、结对志愿者等方面信息,并持续做好梳理更新。 (三)积极守望相助、宣传引导。居委将独居老人《监护人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发放至每一位独居老人监护人(孤寡老人除外),督促其切实承担起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第一监护人职责。要以电视新闻、张贴海报、公共广播等老人容易接受的方式,通过真实案例、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实例见附件2),加大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力度,提升识险避险、快速报警、及时逃生能力。 (四)强化日常巡查、隐患消除。各居委老龄及综治安全条线工作人员,要会同物业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落实日常巡查(“上门10项便民服务”工作措施,见附件4)。居委老龄干部、安全干部要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职责,对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状态持续进行上门排查,并提示家属做好安全防护;对于重点关注对象,会同社区民警及时督促独居老人及监护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要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的监护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五)加强物防技防、应急准备。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结合政府实事工程,消委办推动为独居老人家庭安装配备各类消防技防物防设施。原则上,辖区实有独居老人家中都应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和鼓励安装简易喷淋。消委办推动独居老人楼道及公共部位增配灭火器,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配套消防设施,强化微型消防站基础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反应、快速施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消防安全是老人安享晚年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加大对独居老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二)跨前联动配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高效联勤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措施落地。针对有不良安全习惯、失能失智老人等重点关注人群,在督促落实监护人责任的同时,要主动靠前、真心为民,加强日常关心关爱,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疏散逃生。 (四)加强信息上报。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既是当前社会面消防工作的突出隐患,也是未来社会综合治理的长期矛盾,为切实掌握本区工作推进情况,请服务办于7月21日前上报《附件1:独居老人排摸统计表》至消委办(街道安监所邮箱)。 安监所、服务办、管理办、建管中心(房管办)、派出所、居委会上报《附件4:古美路街道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季度汇总表》;此后,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五前(9月30日、12月30日),更新报送《附件1:独居老人排摸统计表》《附件4:闵行区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季度汇总表》至街道安监所邮箱。联系人:金绿艺 54333188,18917255030。
附件: 1.古美路街道独居老人排摸统计表 2.古美路街道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宣传实例 3.古美路街道独居老人消防安全“上门10项便民服务”工作措施 4.古美路街道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季度汇总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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