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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 索引号:SY30020210003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03-25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9号
  • 发布日期:2021-04-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9

 


关于印发《2021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管理办拟定的《2021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325

 

 

 

 

 

 

 

 

 

2021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以及《闵行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闵委办发〔202022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街道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闵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街道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年度重点工作。(责任部门:食药安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四有两责”。全面落实街道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权划分,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网格中心)

(三)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居民委员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建设,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基层基础,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基层市场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齐全,能够运用现场监管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装备、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四)加强风险管理。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抽检样品数达到10/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平阳市场公司)

(五)落实最严监管。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信用监管,落实联合惩戒,规范联合惩戒工作流程。强化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等监管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占道活禽交易、食品摊贩等专项执法整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责任部门:管理办、市场所、派出所、城管中队)

(六)严惩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与农贸市场监管。加强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业力量配备和专业装备建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市场所、派出所)

(七)抓好疫情防控。落实食品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场所、设施、从业人员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依托国家级和市级追溯平台,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加强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的备案和排查,从进口、运输、储存、销售等构建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体系。持续推进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二、加强全程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八)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85%,“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饭店“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全面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夯实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水平,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100%。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责任部门:食药安办、服务办、发展办、市场所)

(九)全面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在全街道持续推广“食安封签”。(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结合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等任务,配合区市场局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标准应急装备,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工作,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纳入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工作。(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发展办、平阳市场公司)

(十二)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率达到90%以上,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网格中心)

(十三)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努力实现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场景化、可视化。参与推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响应纳入“一网通管”项目建设。(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网格中心)

四、坚持共治共享,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十四)深化食品示范创建。持续巩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20版)》的要求,迎接国务院食安办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验收。继续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责任部门:食药安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十五)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作用。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十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使用。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委。(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十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依托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智慧监管、智能监管,督促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

(十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食品安全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满足相应的工作学时,提高专业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居委“一站三员”培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排查和管理能力。(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闵行区食药安办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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