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人员配备及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m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闵行区平南路890号315室,邮编:201112,电话:34227900转315;传真:54800763;电子邮箱:gmjdxx@shmh.gov.cn。) 一、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古美路街道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理顺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培训工作,提高了工作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人员配备及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古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配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和信息公开示范点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6年底,本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古美路街道按要求及时公开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及其他各项公文类信息。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街道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社会保障、财政等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街道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街道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街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街道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街道重要人事任免;街道招录社会工作者;街道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街道文化事业建设情况;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上海闵行”网站及“古美路街道”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纸质形式上交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供市民查阅。 三是设立古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街道办公室),方便市民查阅。 四是试点“基层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选取工作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平吉六村作为试点单位,在居委会开辟一个开放式的阅览角,设置一个电子触摸屏,供居民方便查阅政府公开的各类信息。 五是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如设在社区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古美家园》报等。 四、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古美路街道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根据相应的规定流程,配合上级做好答复工作。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暂无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六、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街道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街道离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延伸政务公开的服务载体,为基础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途径;三是加快网上信息更新速度。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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