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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公布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m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闵行区平南路890308室,邮编:201112,电话:34227900308;传真:54800763;电子邮箱:gmjdxx@shmh.gov.cn。)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9年底,本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财务类信息38条,占40%;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5%;其他类信息52条,占55%。

1.主动公开范围

古美路街道按要求及时公开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及其他各项公文类信息。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街道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社会保障、财政等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街道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街道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街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街道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街道重要人事任免;街道招录社会工作者;街道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街道文化事业建设情况;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情况。

2.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上海闵行”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二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纸质形式上交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供市民查阅。三是设立古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街道办公室),方便市民查阅。四是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如设在社区内的公告栏、《古美家园》报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古美路街道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2.申请处理情况

根据相应的规定流程,配合上级做好答复工作。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暂无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本街道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逐步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制定《古美路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规范了行政执法相关公开工作。

(四)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街道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次,当面咨询接待6次,网上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古美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配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2019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2次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48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要求、高标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需加强和改进: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并加强非公文类政府动态信息公开。二是挖掘现有信息技术潜力,加强各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利用好现有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发布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理,操作规范,妥善做好政务公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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