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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居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 街道食安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3月11日 古美路街道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本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安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现提出201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辖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4%以上;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街道两级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街道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街道食安办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街道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着力与区域大联动的对接,强化区域结合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4.加强基层标准化及执法装备体系建设。根据基层监管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在组织机构、监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培训、监督制约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定和实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设施和装备配备标准,为一线监管人员配备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通信联络设备和设施,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经营、消费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餐饮企业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强化农产品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经营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辖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促进企业自律。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向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报“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流通、餐饮等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扩大试点面,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和日常监管。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各主要路、街、巷、商业圈、居民小区、校园、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在2013年已经取缔20%的基础上争取再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辖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油生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5.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交流培训制度、联动办案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1.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成果。街道内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要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其中流通环节不低于20%,餐饮环节的监督公示比例不低于95%,评为良好的不低于30%;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率不低于90%,与收运单位签约率100%,100%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2.推进餐饮服务“十百千”创建。巩固十尚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成果。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创建新的餐饮服务示范店。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 3.配合区食安办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修订《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规程。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五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编写学生食品安全手册,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街镇食安委和食安办负责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做好“ 4.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探索和培育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和认证评估等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和交流、促进辖区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加强与消保委等社会组织的合作,构建群防群控体系,逐步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街道要落实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职能部门、居委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居委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等队伍建设,充分应用大联动平台,及时发现和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联合执法力度。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交叉执法、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三)街道食安办要紧紧围绕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主动牵头协调,抓好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主动服务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出谋划策。 (四)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街道食安办要根据工作计划、方案适期组织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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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古美路街道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