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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福龙凤(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改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大楼使用性质变更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闵行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国福龙凤(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系古美路街道重点企业之一,国福龙凤(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改建生产及辅助用房,二栋主楼为框剪结构,建筑高度45米,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地上共38417.76平方米、地下共15300平方米,一栋辅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75米,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地上1356.63平方米、地下1100平方米。
       为了满足该公司所在地区的居民、企业与环境发展需求,根据该公司申请,经街道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同意该公司改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大楼的1号及2号厂房的一、二层与3号辅助用房的使用,由工业厂房变更为商业;1号及2号厂房的三至十一层的使用,变更为商务办公;1号、2号厂房地下一、二层及3号辅助用房地下一层的使用,变更为停车库。特函请贵支队按照上述用房要求,对该公司改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大楼进行消防审批。
       特此函达,望支持为感。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7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