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的《关于批准2019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合理支出的原则,现将古美路街道行政及事业单位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批复如下: 1.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0,119,455.31元,其中基本支出24,125,049.18元,项目支出95,994,406.13元。 2.古美路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9,616,573.22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725.22元,项目支出610,848元。 3.古美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7,889,381.2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0,959.75元,项目支出93,738,421.51元。 4.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3,334,745.32元,其中基本支出5,455,296.2元,项目支出37,879,449.12元。 5.古美路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12,280,069.61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714.44元,项目支出109,496,355.17元。 6.古美路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959,77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757.04元,项目支出1,559,013元。 7.古美路街道水务管理站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7,075,42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237.89元,项目支出5,978,190.9元。 8.古美路街道房管办事处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595,368.89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502.32元,项目支出7,704,866.57元。 9.古美路街道规划和土地管理所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47,433.66元,其中基本支出845,433.66元,项目支出402,000元。 10.古美路街道社区学校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706,5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671.9元,项目支出1,030,899元。
同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为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效率,各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专项的明细项目提前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区财政局根据单位用款申请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专项项目,必须按区政府规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特此批复
附件:2019年古美路街道行政及事业单位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明细表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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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九年古美路街道行政及事业单位调整预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