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王国良)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6年3月7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王国良占道物品案

处罚机关

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文号

(闵)城管立字[2016]111005号

处罚日期

2016.3.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处罚对象

□自然人

姓名

王国良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2016年2月23日13时20分,古美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莲花路平阳路路口东南角时发现,有人利用手推车占用道路设摊兜售藤椅,占用道路长2米,宽1米,占地面积2平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执法队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照片贰张,并向当事人开具了《谈话通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照要求整改。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备注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