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居委会室内外标识标牌、宣传栏等统一设置,加强统筹管理,特制定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等统筹准入工作办法。 一、准入范围 需新增的居委会室外、室内标识标牌以及宣传栏等 二、准入程序 1.申请。 各部门就拟进入居民区的室内外标识标牌、宣传栏等,填写《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申请准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与相关材料等一并提交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 2.审核。 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对“审批表”进行汇总整理,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审核结果由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负责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3.进入。 审批通过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标识标牌、宣传栏等进行制作、安装及后期维护等。 三、退出程序 1.申请。 各部门就拟退出居民区的室内外标识标牌、宣传栏等,填写《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申请退出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与相关材料等一并提交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 2.备案。 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对“备案表”进行汇总整理,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备案。 3.退出。 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备案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相关标识标牌或宣传栏拆除,恢复原样。 四、相关要求 未经审核同意,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在居委会设立标识标牌、宣传栏。
附件:1.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准入申请审批表 2.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退出申请备案表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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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居委会标识标牌、宣传栏统筹准入工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