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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5年8月6日
上海兴欣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成立上海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成立“上海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