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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自治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6日

 

 

 

 

 

 

 

 

 

 

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居民区治理体系,完善区域化共治,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的地位与作用,特制定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1 7 x”组成,其中,“1”指居民区党组织,“7”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社区民警、城管、房管办、结对律师(法律顾问)等,“x”指社区社会组织、区域化党建共建单位、群众文化团队、社区志愿者等。

居民区党组织可根据会议主题等确定出席范围。

二、协商内容

联席会议负责商讨解决小区重大事项。协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居民区近期重要工作情况,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情况;

2.居民区年度工作计划,居委会、业委会组建、换届选举方案等有关重要事项;

3.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物业管理等社区治理难题;

4.涉及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急、难、愁”问题和矛盾纠纷;

5.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民主评议;

6.其他需要联席共治协商的事项。

三、例会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与居民区现行的协商议事会合并召开。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临时召集召开。

四、议题来源

会前,由居民区党组织负责议题收集汇总、统筹安排。

1.结合走访联系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收集的意见问题,形成会议议题;

2.各会议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研究社区治理有关问题后提出议题。

五、会议程序

1.会议由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或委托居委会主任主持。

2.主要议程:

(1)报告议题,并通报议题相关情况;

(2)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

(3)会议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3.会议主持人综合各方意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形成《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纪要》(详见附件),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与会成员在纪要上签字确认(若现场难以确认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

4.联席会议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簿,做好签到、记录等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

六、结果落实

1.居民区党组织应根据协商议题需要,以适当形式向成员单位、居民群众公开会议结果。

2.居民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协调、跟踪落实,督促与会各方根据书面纪要加快办理,推动工作落实。

3.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研究后,适时提交联席会议再次协商。

4.如确需上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配合支持,可参照《古美路街道基层约请制度(试行)》执行。

 

附件:居民区共治联席会议纪要(参考格式)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