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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街道有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各居委:

    街道社区管理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0日

 

 

 

 

 

 

古美路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社区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动物疫情是:农业部颁布的一类动物疫病发生或暴发性流行;二类、三类动物疫病中的部分人畜共患病的暴发流行;新发现的可能造成人或动物流行的疫病。

一、总体要求

(一)疫情确认和分级

 1.疫情的确认

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必须由市畜牧兽医站或国家相关权威机构确认。

2.疫情的分级

依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二级:

一级重大动物疫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一级重大动物疫情:

(1)30日内在本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5个以上;或发病禽群在5万只以上;

(2)30日内在本区发生口蹄疫疫点5个以上;或口蹄疫病畜超过1000头;

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毒株或变异毒株,可能对人畜造成严重危害,并有迅速扩散趋势;

(3)本区三分之一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同时暴发、流行除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口蹄疫之外的其它一类动物疫病和二类、三类动物疫病中的人畜共患病;

(4)特殊情况需要列为一级重大动物疫情的。

二级重大动物疫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二级重大动物疫情:

(1)在本区范围内零星散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口蹄疫;

(2)在两个相邻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同时暴发、流行除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口蹄疫之外的其它一类动物疫病和二类、三类动物疫病中的人畜共患病;

(3)特殊情况需要列为二级重大动物疫情的。

(二)处置原则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处理,实行封锁、隔离、扑杀、消毒、预防接种、检疫、监测、解除封锁等处置措施。

1.封锁:指对疫点、疫区实行强制封锁。封锁期间由区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禁止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疫区。

2.隔离:指将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强制隔离,便于集中观察诊断和进一步处置。

3.扑杀:指对经化验确诊或临床具有典型症状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就地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扑杀。

4.处理:指对病死或扑杀的动物、染疫动物产品进行焚烧、深埋、高温等无害化处理,杜绝疫病传播蔓延。

5.消毒:指对染疫的栏舍、墙壁、顶棚、场所、通道、场地、仓库、草地、器械、粪便、污物、污水等进行彻底的消毒,每日两次。同时,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物品、运输工具等进行消毒。

6.预防接种:指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尚未发生疫病的动物进行紧急强制预防接种,并根据有关规定限制其活动。预防接种所用疫苗坚持垂直供应原则,由区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统一采购、分发,确保免疫质量。

7.检疫:指对进入流通领域的易感动物进行检疫,必要时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化验确诊;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产品要加强检验,以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8.监测:指对疫区内的动物进行实验室抗体或抗原的检测。

9.解除封锁:指经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进行疫情监测,确保无疫情后,解除封锁。同时,定期对疫区和周围畜禽采样化验,防止疫情再度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动物紧急疫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更名单如下:

组  长:  陆慈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陈  刚     党工委副书记

黄少波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王文军     社区管理办主任

                     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曹建平     社区平安办主任

赵扣宝     社区发展办主任

朱纪平     信访办主任

张  红     社区保障办主任

汤春红     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郑  芸     古美市场监督所所长

街道动物疫情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办协助监管,主要负责本社区的重大动物疫情的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指挥、实施本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三、部门分工

1.社区发展办

(1)调动有关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搞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工作,迅速对疫情作出基本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情等级和实行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4)参与组织对疫点内相关动物的扑杀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监督、协调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7)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

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

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9)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联动分中心:负责收集和分析疫情,保持与上级的信息沟通,及时传达有关指令。

3.社区管理办

(1)负责疫区、疫点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2)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病情的工作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

4.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社区平安办

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协助搞好疫区的封锁、疫点内相关动物的扑杀工作,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处理预备队。

6.派出所

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社区保障办

负责安排紧急防疫工作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8.工商部门

根据疫区的封锁情况或区动物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的决策,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