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管理办拟定的《2018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闵行区食药安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制定2018年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要求,强化基层基础,健全治理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至2018年底,努力实现“四个提升”:一是在发挥街道食药安委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明显提升,二是在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方面有明显提升,三是在对新业态实施精准监管、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有明显提升,四是在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解决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方面有明显提升。 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市民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本街道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综合协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并制定本街道相关文件。将食品安全作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年度重点工作。强化街道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委,街道食药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各单位、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快检室和科普站建设。(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充分发挥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专业监管基础上的市场综合执法。进一步提升居委会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加强“一站三员”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一站三员”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4.推进规划实施及法规制度宣贯。贯彻落实《古美路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施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固化监管工作经验,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委,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5.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巩固和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效,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的要求,完成对本街道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评估验收,迎接上级对本街道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评估。(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委,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6.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提升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快检产品评价,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责任部门:市场所) (二)加强全程监管,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7.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市场所) 8.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网络体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建立覆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开展风险交流,科学引导企业生产和群众消费。(责任部门:市场所) 9.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和机制,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处置的有效衔接,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和工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卫监所,派出所,各居委) 10.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加大对行业潜规则、新领域、新类型,长链条、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度打击。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查办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所)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1.推进“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根据“守信超市”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以及“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组织“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评。到年末实现“守信超市”达到90%。(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12.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的建设成效,继续推进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到年末实现70%的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及连锁餐饮符合“放心餐厅”标准,90%中小学校食堂符合“放心学校食堂”标准,70%大型职工食堂符合“放心职工食堂”标准的目标。提升星宝购物中心、古美生活购物广场等商业综合体的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十尚坊龙茗路商业街的“厨房革命”工作,落实运营方和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13.加强行业管理与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责任部门:市场所)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14.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以及“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街道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攻坚,实施综合治理、疏堵结合,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到年末实现辖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基本消除。(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各居委) 15.进一步深化地沟油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工作。完善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价格机制和支持政策。推进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申报率达到90%以上,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信息化监管,确保辖区内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进入正规处置渠道,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推进单位垃圾强制分类,提升餐厨垃圾品质。鼓励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16.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按照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五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所) 17.持续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公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网上监测。进一步完善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数据与网络订餐平台的实时对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部门:市场所) 18.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鼓励供餐企业使用新型“电子安全保温箱”,保障学生用餐“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加大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力度。(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五)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9.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继续开展“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开放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12345”“12331”热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鼓励市民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奖举报。推进投诉举报平台与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数据对接,继续拓展网络平台、“啄木鸟APP”等投诉举报渠道。(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网格中心) 20.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与自治共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与社会综合治理,与“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开展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整治相结合,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巡查与整治力度。发挥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21.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质量宣传月等专题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册子、单片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发布消费警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八进”宣传,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信息,把好的做法,好的措施,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在大型超市卖场、大型餐饮企业、社区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等,设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结合居民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市民食品安全应急常识等专题培训。(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要动员全街道广泛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分工。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查和自评。 3.加强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问题导向、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职责,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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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