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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古美路街道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闵古消委〔20211

 


2021年古美路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三周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根据闵行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古美路街道消委会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11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119消防宣传主题活动

11月初,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三周年,开展辖区“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消防救援、消防装备器材展示、灭火演练、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规范化建设成果展示等活动。

二、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主题活动。

1、召开消防安全(监管)行业形势分析总结会。召集街道消委会成员单位及行业监管职能部门各自分析总结当前监管工作现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的对策措施设想或合理化工作建议。

2119消防集中宣传日”广场活动。由消委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集中宣传点。消防宣传板块设立有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规咨询、展板展示、消防器材装备操作展示、悬挂消防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重点为《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3、开放消防体验室。宣传月期间,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有序组织市民、学生前往参观,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现场举办消防知识有奖竞答、应急救护培训讲座等,通过普及现场初级的、群众易于掌握的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如烧伤处理、心肺复苏等救护技术),增进民众实际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宣传渠道,集中加大消防宣传深度报道,推出内容不一的专栏、专版、安全知识提示或“我与火焰蓝”(消防故事)等。

5、继续深化检查行动。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控突击检查专项行动(“夜鹰”“行动),扩宽检查范围,加大检查力度。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

三、深入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

1、扎实做好“进博会”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重点单位需持续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持续抓好单位消防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各居委要组织深入社区开展灭火器使用、消防设施使用、火灾逃生演练等针对性强的消防培训,不断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居委还要将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宣传培训工作时间、地点、人数及时造册,做好台账登记。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居委要开设一期消防安全知识专栏;要开展一次消防知识面对面(重点对老弱病残等群体);各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要组织观看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片;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组织开展其他创新性的消防宣传主题活动。

3、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各居委要结合“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切实营造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各单位结合当前进博会安保实际和秋冬季节火灾特点,紧紧围绕本方案主题及要求,细化工作职责,积极广泛动员并精心策划和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丰富方法,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新颖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突出宣传深度、扩大宣传广度,提高宣传取得的社会效果,共同开创消防工作良好氛围。重点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要紧密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防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依托新闻报道、以案说法、刊播消防滚动字幕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社会、教育群众。

(三)做好总结,常态长效要针对实际,开展消防宣传“自选动作”,总结工作经验,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长效工作常态抓好落实。要注意培养典型,收集、掌握活动情况,并及时将消防宣传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及活动素材(含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和视频、期间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报送至街道消委办(邮箱:街道政务网——安监所,电话:54333188 联系人:金绿艺 )。消防重点单位可在微信群内报送,各单位材料上报截止1112日之前。

 

古美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1026

 

 

 

 

 

 

古美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1027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