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有效抗御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灾害侵袭,及时处置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性事件,保证防汛工作中组织指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辖区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闵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灾害侵袭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2021年主汛期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30日。 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二、古美路街道防汛工作基本概况 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古美路街道位于闵行区东面。总面积6.5平方公里。街道区域行政划分为4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约16.5万。辖区东与徐汇区相邻,南至沪闵路,西至虹莘路,北至漕宝路。 2、防汛设施现状 市级河道4条段,镇级河道1条段,河道总长6.68公里,辖区内有5座雨水泵站,水闸1座(目前已拆除,正在改建施工)。 三、 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是街道防汛指挥机构 总指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陆慈军 副总指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刚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徐明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曹新高 2、工作机构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下设街道防汛办,街道防汛办设在街道水务管理站,街道社区平安(应急)办公室主任曹建平、水务管理站站长雍成山任街道防汛办主任。 3、街道防汛办职责 (1)在区防汛指挥部、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本街道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 (2) 组织编制并实施街道防汛防台预案,细化预案中重点对象,排涝泵站、水闸、防汛簿弱点做到一处一预案。 (3)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街道防汛工作会议。 (4)组织防汛防台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5)组织开展本街道防汛防台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6)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区防汛办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等信息;组织、落实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7)做好本街道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指导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汛期统一调用。 (8)认真做好值班工作,汛期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加强对街道防汛成员单位值班督查。 4、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街道武装部、市容管理公司和古梅环卫公司组建抢险队伍,根据汛情实际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 (2)社区平安办、联动执法办负责本街道防汛防台中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安置点的安全管理。 (3)社区管理办(环保)负责街道域内水污染等其它环境污染及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 (4)水务管理站负责协调街道区域内市管雨水泵站、区管水闸等防汛设施、设备的调度,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障;督促、检查排水管网养护单位加强排水管网的日常养护和管理,组建专业抢险队伍,确保在汛期充分发挥作用。 (5)安监所负责古美路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化救),发生险情按预案组织人员撤离转移。 (6)社区管理办负责落实本街道地下设施汛期的防范措施,发生险情按预案组织人员撤离转移。 (7)城管执法中队、街道工程项目推进办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检查塔吊、脚手架安全措施,负责施工工地临时简易工棚的施工人员转移。 (8)城市运行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协调指挥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抢险职责,同时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9)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所)、社区自治办和信访办负责居住小区防汛安全,督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住小区雨污水管道畅通,地下空间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如无防汛措施马上督促其整改,避免给车主造成不必要损失。检查空调室外挂机安全,杜绝坠落伤人事故的发生。组建专业抢险队伍。 负责督促商业广场物业对所属雨污水管道的养护,商铺户外广告、霓虹灯等高空构筑物的防汛安全网格巡查和管理。 (10)社区服务办负责联系学校,落实受灾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场所。 (11)党政办(财管办)负责转移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防汛成员单位日常运作等经费,以及全街道性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经费。 (12)古美派出所负责汛期道路交通,确保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居民小区人员转移、撤离后的治安工作。受灾时加强巡逻,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趁灾打劫的不法分子。 (13)古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组建医疗应急救护队伍和医疗防疫队伍,在受灾时24小时待命。及时落实灾后卫生防疫措施,确保无疫情。组建专业抢险队伍。 (14)社区党群办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收集和宣传。 (15)应急抢险队伍负责抢险和路面巡查。 (16)市容管理公司协助抢险和路面巡查。 5、居委会职责 协助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街道防汛办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开展防汛知识宣传,传达转移、避灾信息,组织群众自救互助,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四、古美路街道防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街道防汛办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暴雨、高潮、洪涝灾害的知识和能力,增强在自然灾害面前的自我保护意识,全街道上下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街道防汛办要建立健全街道各职能部门、居委会防汛机构和通讯网络,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建立对防汛薄弱点和易积水点街道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街道防汛办按时完成积水点改造工程,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并加强监控。 4、预案准备。街道防汛办要修订完善台风防御预案、防汛墙决口应急抢险预案、雷暴雨抢排水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等。 5、物资准备。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指导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企事业单位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 6、防汛检查。街道防汛办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设施、查预案、查物资、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街道防汛办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涉及河道岸线等街道域内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经市、区水务局审查同意,区防汛办实施协审,属汛期施工的,必须采取临防措施。对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应当进行防汛专项论证,未进行论证的,责令改正。对损坏防汛设施的,协同区水务稽查支队等共同处置。 五、防汛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IV 级(一般)、III 级( 较重)、II 级( 严重)、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号和解除信号的发布以区防汛办发出为准。 蓝色预警 1、本市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将超过4.55米的警戒线,或吴淞站潮位将超过4.80米的警戒线,或米市渡站水位将超过3.80米的警戒线,并伴有降雨预警。 黄色预警 1、本市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2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同时出现暴雨。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4.91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26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水位4.04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橙色预警 1、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 2、本市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 3、本市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10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46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水位4.13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红色预警 1、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 2、本市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龙卷风。 3、本市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同时出现暴雨。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29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64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潮位4.25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六、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以区防汛指挥部发出蓝色预警信号为准。 2、Ⅳ级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办进入Ⅳ级响应状态,街道防汛办主任曹建平、雍成山、到岗指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到岗,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区防汛办报告。 3、Ⅳ级预警防御提示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低洼、易受淹地镇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3)市管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4)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5)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6)街道雨排水管道养护管理单位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7)街道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加强对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8)街道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以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黄色预警信号为准。 2、Ⅲ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防台副总指挥陈刚、徐明怡到岗指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准备,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防汛办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全街道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居委会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量放水人员、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7)绿化、房管、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以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黄色预警信号为准。 2、Ⅱ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防台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陆慈军到岗指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主要领导到岗,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全街道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3、Ⅱ级响应预警防御提示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居委会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3)通知建设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4)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5)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6)绿化、房管、市政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或障碍物。 (7)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以区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预警信号为准。 2、Ⅰ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到岗指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主要领导到岗,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全街道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3、Ⅰ级响应预警防御提示 (1)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3)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它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4)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七、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1、人员转移 当出现灾情时,应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抢物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撤离和转移工作。按照防汛防台预案的计划步骤、要求,做到有顺序、有组织地疏散,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经劝说无效时,严格依法行政,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2、危房、简易房屋人员 当预报重、特大灾害时,危房、简易临时房居民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及时转移。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争取邻里互助,主要向附近学校或临时安置点转移。 3、建筑工地人员转移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现场管理和监管,在大风预警和台风警报期间,暂停建筑施工和野外高空作业,及时加固或锁定塔吊、简易工棚等设施;施工单位配合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全部撤离工棚内的人员,并临时转移至就近的安全避险主体工程、场所、附近学校或指定的临时安置点。在撤离过程中,妥善安排转移人员必要的生活起居和生活设施,提供饮用水、食品、医疗、卫生、安全管理等服务,使被撤离的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得到保障和安心、放心。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经劝阻仍滞留不转移的,严格依法行政,采取强制撤离措施。在落实转移工作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追究所在区域内的防汛责任人责任。 八、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实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居委会要在得到信息第一时间口头报告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同时组织抢险救援。在一个小时内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送书面报告。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在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信息报送要客观、准确,按区防汛指挥部受灾统计表格规范填写,统一口径,逐级上报;终报要有单位盖章或有关负责人的签名。要明确报送信息的固定电话机和传真机,自动传真机要保证有人接收、转达。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在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九、应急结束 以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解除信号为准,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各居委会转入常态管理。 十、 后期处置 发生洪涝、台风等灾害的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应组织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抢险物资补充 各居委、企事业单位应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2、水毁工程修复 街道防汛办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组织修复。 3、 灾后重建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 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街道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街道审批。 4、调查与总结 每年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具体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利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十一、应急保障 1、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在汛期根据四级响应机制做好应急保障。 2、事发各居委会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3、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居委会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十二、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流程 1、事故发生地责任单位(各居委),根据事故的性质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人或抢险,防止事态扩大,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2、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接到有关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类事件的信息,根据性质及时在岗指挥领导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经调查确认灾害等级,经领导同意启动《古美路街道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3、未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的抢险由街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挥执行;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的抢险按《古美路街道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实施。 十三、 专业保障 1、供电。社区平安办负责协调区供电局抢修队伍,全力以赴确保单位和居民在抗灾救灾期间的正常供电。 2、煤气。社区平安办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受理居民受灾的处理,协调区专业抢险队伍。确保抗灾救灾期间正常供气 3、自来水。市自来水闵行公司、市南公司各自负责组建抢修队伍,确保抗灾救灾期间正常供水。水务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与组织。 4、 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办共储备汽油泵8台,汽油锯1台,现场探照灯2台,草包2000只,阻水袋500只,铁铲50把。各居委会也应储备相应数量的防汛物资。各类抢险物资由专人负责、定点统一存放,并制作印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储备地点等内容的表格备案。在遇大暴雨、台风侵袭及发生重大灾害时,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抢险车辆由城管组负责组织环卫公司、垃圾清运公司提供,全街道准备5吨以上大卡车2辆,4吨以下卡车1辆,吊车1辆,铲车1辆,确保救灾之用。 5、社会动员保障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协调对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广大。 (2)必要时可通过街道办事处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十四、应急抢险队伍 1、街道武装部组建 1 支共计30 人的民兵机动抢险队伍。紧急抢险救灾需调用民兵队伍的,由受灾各居委会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长调度指挥,街道武装部根据指令负责组织调度抢险人员进行抢险与救援。 2、街道水务管理站组建1支10人的专业应急机动抢险队伍。 3、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组建1支30人的应急机动抢险队伍(古梅环卫公司10人、东片市容管理公司10人、西片市容管理公司10人)。 十五、监督管理 1、培训 (1)街道防汛办负责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居委会的防汛知识培训。 (2)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2、预案管理 (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街道办事处审定,并报区防汛办备案。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预案。 (2)预案评估与修改 街道防汛办报送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备案。 (3)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监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古美路街道防汛指挥部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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