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佳妮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索引号:SY300202100067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09-07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1-09-14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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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45号
关于李佳妮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佳妮同志任古美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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