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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合资公司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

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莘闵轻轨实业有限公司与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请示》(闵城投发〔202417号)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莘闵轻轨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470万元与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占股比例49%。请你公司加强运行监测和风险管控,积极参与合资公司重要事项决策。加强合资公司财务管控,及时掌握经营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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