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委托相关机构对上海南虹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的请示》(上南司〔2026〕26号)收悉,你公司拟重新启动上海南虹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工作,为保持工作延续性,原选聘的审计评估中介不变,重新签订审计和资产评估合同。经我委研究,现就审计评估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委托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南虹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二年又一期审计; 二、同意你公司委托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南虹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三、该项目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 四、该项目属评估备案项目。 五、审计评估项目完成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闵行区区管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办法》(闵府发〔2025〕13号)相关规定,履行后续投资审批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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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南虹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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