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国资办〔2026〕24号
上海大零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委托相关机构对上海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及评估工作的请示》(大零号湾投发〔2026〕53号)收悉,你公司下属上海大零号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上海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拟发生变动。经我委研究,你公司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现就审计评估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委托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二年又一期审计; 二、同意你公司委托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三、该项目基准日为2026年9月30日; 四、该项目属评估备案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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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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