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收购大金氟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闵行区春光路388号资产的请示》(上莘公〔2025〕16号)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人民币6475万元收购大金氟涂料的春光路388号资产,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请你公司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加强投前、投中、投后全过程评估、决策、管理,做好风险防控,优化资源利用。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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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收购大金氟涂料春光路388号资产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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