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企业: 为了做好2025年度本区国有资产、城镇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6]19号)精神,按照《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资产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做好2025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区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共同任务。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资产统计工作。一是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厘清子企业户数和股权结构,规范期初数调整,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二是各企业要认真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规范增加值和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资产统计数据分析、评价等工作,更好发挥资产统计在提升管理水平、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二、填报范围 2025年度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本套报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各类国家投资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集体企业(含独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填报。具体填报单位范围为:2024年度填报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所涉及的全部企业(剔除已办理产权注销企业),以及应纳入国有资产、城镇集体资产统计年报范围而上年应报未报的企业和2025年度新设立的企业。 三、资产统计报表内容 本套资产统计报表具体包括报表封面、企业资产统计报表两部分。上述两部分对所有符合填报范围的企业均要求填报。(报表清单详见附件一) 四、填报工作要求 (一)2025年度资产统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确认收入、费用等,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要加强决算审计管理,按照区国资委要求聘请中介机构,严格中介机构审计标准和要求。各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年度报表《编制手册》的学习,按照企业自身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准确填报,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质量。 (二)各企业填报本套报表之前,应当在资产清查盘点、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工作上,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在报表具体填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2025年度资产统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以本企业2025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数据为依据,认真填报资产统计报表中的各明细报表,确保数据的全面、准确、真实和完整。 (三)各企业在填报资产统计报表的同时应当根据相关要求编制2025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以提高统计报表的财务信息质量和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披露程度。 (四)本报表金额单位为元(人民币),保留两位小数到角分,各企业要注意报表年初数据的衔接。 (五)各一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资产统计报表培训辅导工作,认真做好所属各企业的户数核对,以及报表数据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对当年列入“减少”以及“单位代码相同名称不同”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六)各企业在资产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完成后,还应及时做好本年度国有资产、城镇集体资产经营情况的分析工作。通过分析,发现本年度在资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不断突出对下一年度资产经营的实际指导作用。 五、报表报送 (一)报送内容:各汇总点报送2025年度资产统计报表汇总及单户数据(包括户数变动情况表、国有(集体)资本权益变动情况说明、资产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单户企业报送本企业数据(包括资产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二)报送要求:资产统计报表数据、户数变动情况表、国有(集体)资本权益变动情况说明、资产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加盖公章PDF版)通过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报送前应当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 (三)报送时间:零星企业必须于2026年2月13日之前完成上报;各汇总点必须于2026年2月25日之前完成上报。 六、联系方式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委财审监督科或天臣软件公司联系。财审监督科联系人:黄晓倩64122200*3111、林雨欣64122200*3112;天臣软件公司联系人:沈忆冬18116272117、熊建峰13564692537。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企业类]清单 2、企业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格式及提纲 |
当前位置:
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区国有资产、城镇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6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