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投资开发旗忠森林体育城01单元13A-12地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日
- 索引号:SY10000111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03
- 发文字号:闵国资办〔2025〕16号
- 发布日期:2025-04-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闵房集团投资开发旗忠森林体育城01单元13A-12地块的请示》(闵房〔2024〕15号)收悉。根据闵府抄〔2025〕58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下属上海博古置业有限公司增资29500万元,并以上海博古置业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开发旗忠森林体育城01单元13A-12地块;请你公司结合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建设标准,细化收益回报测算分析,提高区属企业投资效益。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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