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江郊野公园宠物体育项目协议招租事项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 索引号:SY100000913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9-18
- 发文字号:闵国资办〔2023〕65号
- 发布日期:2023-09-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浦江郊野公园宠物体育项目协议招租的请示》(闵房〔2023〕23号)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浦江郊野公园运营公司以协议招租方式将位于公园滨江漫步区春涧桥以西,金风路以北,滨江北路以南部分场地(含部分水域)共计35亩(23333.345平方米)租赁给上海来吧狗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请你公司指导下属公司严格按照闵府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审定并执行租赁合同,明晰安全责任并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租赁经营行为,做好后续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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