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闵行区国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以及《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工作 2024年,本机关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75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二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企业领导人员人事任免、改革重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等方面作为重点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条。其中一条依申请公开内容信息不存在,另一条信息内容属于咨询类,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上述2条申请均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完善并落实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全年审核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75条。二是及时对外发布《上海市闵行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闵行区国资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做好公文数据备案,做好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公文的上报。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首要公开载体,丰富多种公开平台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让群众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国资管理工作 。 5. 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逐级签批信息发布审批单,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定期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更新修订,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要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5年,本机关将就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内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探索新的公开途径,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和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并切实完成我委制定的年度各项工作要点及任务。二是2024年度区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三是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中其他处理方式共有1件,属于咨询类,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