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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闵行区国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以及《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工作

2024年,本机关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75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二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企业领导人员人事任免、改革重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等方面作为重点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条。其中一条依申请公开内容信息不存在,另一条信息内容属于咨询类,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上述2条申请均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完善并落实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全年审核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75条。二是及时对外发布《上海市闵行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闵行区国资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做好公文数据备案,做好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公文的上报。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首要公开载体,丰富多种公开平台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让群众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国资管理工作 

5. 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逐级签批信息发布审批单,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定期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更新修订,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1

(七)总计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要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5年,本机关将就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内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探索新的公开途径,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和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并切实完成我委制定的年度各项工作要点及任务。二是2024年度区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三是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中其他处理方式共有1件,属于咨询类,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