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虹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运乐路地铁上盖)项目的请示》(上南司〔2025〕29号)收悉。根据闵府抄〔2025〕88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前湾建设公司增资765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由前湾建设公司作为托底拿地主体,参与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招拍挂。若成功摘牌,同意前湾建设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地块项目。请你公司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加强投前、投中、投后全过程评估、决策、管理,做好风险防控,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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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参与投资建设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运乐路地铁上盖)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