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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参与投资建设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运乐路地铁上盖)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
  • 索引号:SY10000112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5-19
  • 发文字号:闵国资办〔2025〕23号
  • 发布日期:2025-05-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虹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运乐路地铁上盖)项目的请示》(上南司〔202529号)收悉。根据闵府抄〔202588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前湾建设公司增资765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由前湾建设公司作为托底拿地主体,参与华漕镇MHP0-1401单元28-01地块招拍挂。若成功摘牌,同意前湾建设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地块项目。请你公司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加强投前、投中、投后全过程评估、决策、管理,做好风险防控,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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