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投资建设春德路395号火箭公司总部装修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
- 索引号:SY10000108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11-08
- 发文字号:闵国资办〔2024〕68号
- 发布日期:2024-11-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春德路395号火箭公司总部装修项目的请示》(上莘公〔2024〕24号)收悉。根据闵府抄〔2024〕226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春德路395号火箭公司总部装修项目。总投资8945万元,其中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按8393万元控制、室外景观改造工程按552万元控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闵行区区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闵发改〔2022〕24号) 做好投资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细化收益测算,提高投资效益。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