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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虹桥集团增资参与召稼楼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事宜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8日
  • 索引号:SY10000111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2-28
  • 发文字号:闵国资办〔2025〕13号
  • 发布日期:2025-02-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召楼天地有限公司30%股权等相关事宜的请示(上南司〔202518号)收悉。根据闵府抄〔202531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虹桥前湾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105,602,759.29元收购上海瑞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召楼天地有限公司30%股权;

二、同意增加你公司注册资本金8.1亿元,由你公司对上海虹桥前湾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8.1亿元,专项用于参与召稼楼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增资分三年拨付到位,其中2025年拨付45354万元(228日前拨付10600万元、331日前拨付34754万元)、2026年拨付17850万元、2027年拨付17796万元(具体金额以项目实际开发进度为准)。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切实履行国有股东职责,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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