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闵环办〔2023〕26号 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闵行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功能,结合闵行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政策集成式发布。为进一步优化政策发布和执行效果,方便企业“一站式”查找、获取惠企政策,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政策归集展示。 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2.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清单、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送及适用性解读,努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执法监测科 3.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措施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空间布局,围绕区域发展建设主动提供优质环境信息公开服务。 牵头部门:环评许可科 二、推进减污降碳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助力生态城区建设 4.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进展及成效,做好政策解读。 牵头部门:水与生态科 5.公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 牵头部门:宣教中心、综合科 6.发布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牵头部门:大气环境科 7.公布本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公开本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牵头部门:土壤与固废科、固废站 三、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实现高效能治理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及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加大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运维能力和信用评价结果。 牵头部门:综合科、执法大队、执法监测科 9.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公开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更好地服务环境监管和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执法监测科、执法大队 四、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提升高品质生活 10.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11.加强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对政策发布页面的留言板信息及时回复,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加强“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影响力,在8月集中组织开展1场线下开放活动。围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主题,活动期间可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公众参与的互动。利用“政府开放月”网页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除“政府开放月”以外,至少开展1场“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环境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监测站;协办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五、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1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公文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相关负责人加强审查。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13.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托信息化工作平台,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管理。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推动公民和法人合理诉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牵头部门:办公室、执法监测科;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六、工作保障 14.办公室协同各科室、各单位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办公室将加强各科室、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落实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牵头部门:办公室 15.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中心业务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办公室将对公开内容进行台账管理,跟踪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单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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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