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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漕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决策部署,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印发<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办〔2024〕2号)要求,结合华漕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为重要抓手,以彰显乡村“三个价值”为目标,以“城乡融合、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完善管护标准、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完整健全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公共基础设施运行良好,实现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生态环境美丽宜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中,镇、村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坚持镇政府、村委会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原则。压实村委会属地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齐抓乡村振兴”要求。镇党委政府要强化工作举措,协调部门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与长效管护。

(三)坚持建管并重、多方参与原则。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明确各类设施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鼓励村委采用多种形式、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环境管护。

三、管护要求

(一)管护范围

按照“ 全要素、全覆盖”的要求,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其中: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农村公路、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公共照明(路灯)、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运行维护,要做到设施完好、正常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范围包括宅前屋后、村沟宅河、田间地头、道路沿线、生态公益林、公共空间等),内容包括村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非法小广告和白色污染清除、农村杆线序化、村沟宅河清理、乱堆乱放监督等等。各村委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纳入长效管护,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

(二)管护责任

1.镇级层面。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镇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和行业要求,按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运行,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落到实处。其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公共空间美化、田园环境提升、农村架空线、村庄保洁和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指导;镇水务站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和水体环境质量提升的管理指导;镇社发办负责农村厕所、农户卫生厕所等的管理指导;镇城建中心负责公共绿地、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农村公路、村内道路和沿线桥梁的监督指导;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理指导;镇老龄办负责养老设施等的管理指导;相关部门依职责管理其他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2.村级层面。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管护制度、标准、规程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探索总结农村社会治理有效模式,督促村民落实“门前三包”,主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宅前屋后物品规整、农户卫生厕所、庭院卫生清扫等工作。外来人员集中区域可尝试探索农户(住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三)管护内容、标准及经费来源

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既有管护制度、标准、规范等政策文件明确各自领域管护责任主体,制定各自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参考定额。各职能部门按照市、区行业要求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庭院环境卫生的规范化管理。

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经费原则上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管护责任清单(事权划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数量等要素确定。区、镇共同承担管护责任的,在区拨付管护资金的基础上,镇要落实配套资金。由镇承担管护责任的,镇要落实管护资金。区、镇两级支持政策未涵盖的管护项目,村级组织应积极筹措管护资金。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领域管护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

(四)监督考核

按照区、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镇农服中心每月定期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12个行政村进行考核并做好行业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问题点位拍照,反馈至相关行政村,要求立即整改。各行政村每月开展不定期自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和必要举措,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工作站位,结合镇、村级分工和各自实际,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督促检查,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农民主体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与感、责任感、归属感。推广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公共空间等管护工作,增强农民群众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结合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村规民约,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农户积分制管理、环境卫生红黑榜公示等工作,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增强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农民群众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长效管护。畅通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回应各方合理关切。

 

附件:1.华漕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汇总表

2.华漕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预算表

 

 

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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