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公司、居民区,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镇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震强 镇 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人事、监察。 沈佳梅 副镇长:分管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民政、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红十字、妇女儿童、老龄、民族、宗教、涉台事务、侨务)、社区管理等工作,协管精神文明建设。 分管部门与单位:社事办、社建办、文体中心、妇儿委、社区学校、敬老院。 协管党群办(文明建设)。 联系党群办、卫监所、学校、医院。 常 江 副镇长:分管城镇建设和管理(包括规划、土地、建设、招投标管理、房地产)、房屋管理、市容市政(包括市政、绿化、交通、环卫)、动拆迁、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部门与单位:规建办、城建中心、动迁办、招投标办、城投公司、环卫公司。 潘游涌 副镇长:分管经济建设(包括工业、服务业、农业、财政、统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安全、科技、信息化、合作交流、行政事务、外事、镇志等工作,协管审计。 分管部门与单位:经发办、经发中心、财政所、楼管办(企服中心)、科信办、资产公司。 协管党政办、审计办。 联系市场监管所、税务所。 田程程 副镇长:援疆。 董良骏 副镇长:分管社会稳定(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司法、人口管理、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就业、社会救助)、社区窗口服务(包括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城运管理、城管执法、拆违、抗震、水务、防汛防台等工作,协管兵役。 分管部门与单位:平安办、信访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城运中心、水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工所。 联系人民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 镇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互补制度,沈佳梅和潘游涌同志互为A、B角,常江和董良骏同志互为A、B角。 特此通知。
附件:镇政府领导分工表
虹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镇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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