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虹府规〔2024〕1号 各村级、镇级公司,各居民区,各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虹桥镇加装电梯项目化扶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年5月30日
虹桥镇加装电梯项目化扶持方案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完善虹桥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流程,加快加梯项目建设周期,打通加梯前期-中期-后期各环节,提升居民感受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闵行区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政府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闵房管〔2021〕75号)《闵行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线搬迁配套工程扶持管理办法》(闵房管修缮〔2023〕6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虹桥镇加梯实际情况,制定本镇加装电梯项目化扶持方案。 第二条 定义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前期评估类费用,是指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对小区加梯的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性检测、地质勘探等前期可行性评估。 本实施方案所称管线搬迁配套工程,是指加装电梯建设期间需要对所涉自来水、电力、煤气、通信、网络、雨污水等管线进行移位重建。包括成片区加装电梯增加电力容量时所涉及的电力扩容。 本实施方案所称后续运维,是指建成交付梯可购买厂家延保或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并形成明确维保方案或签订加梯维保服务,在银行开通小区加梯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加梯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条 镇级资金项目化扶持标准 (一)前期评估类项目化扶持 1.扶持对象:负责实施主体 2.扶持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的要求,对小区开展的房屋安全性检测、地质勘探等加梯前期评估类费用按实扶持,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 3.扶持方式:完成加梯项目后,由实施单位提供前期评估类费用支出相应证明材料或审计材料,进行拨付。凡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签约且在闵行区房管局备案的加梯项目,根据《虹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虹桥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闵虹府〔2021〕12号)文件执行。 (二)管线搬迁配套类项目化扶持 1.扶持对象:负责实施主体 2.扶持标准:涉及加梯项目的管线搬迁配套工程费用按实扶持,最高不超过8万元/台。 3.扶持方式:根据《闵行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线搬迁配套工程扶持管理办法》(闵房管修缮〔2023〕65号)文件要求,结合虹桥镇实际情况,凡在2023年1月1日后取得《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性论证》的加梯项目以及2022年12月上海市房屋安监所组织开展批量安全论证的加梯项目,完成加梯项目竣工备案后,由实施单位提供管线迁移类费用的单独审价报告,由街镇初审后向区房管局申请拨付。 (三)后续运维类项目化扶持 1.扶持对象:申报加梯门洞业主 2.扶持标准:为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在后续长效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加梯全生命周期建设,保障加梯项目竣工后能长期有效投入使用,对持有明确后续运维方案的加梯项目,在竣工投入使用后,给予每台4万元扶持标准。 3.扶持方式:加梯申报主体提交各门洞后续运维方案,经审核后,进行拨付。凡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签约且在闵行区房管局备案的加梯项目,根据《虹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虹桥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闵虹府〔2021〕12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虹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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