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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

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20〕28号)和《闵行区关于完善街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闵委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讨论,报区委编委批复决定:

建立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为虹桥镇党委、政府所属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加挂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房屋管理所牌子。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农村公路、街坊道路、村内道路及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公交服务、小型工程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三)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化和林业的建设、养护及小区绿化的日常管理、指导工作;(四)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卫、垃圾分类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五)承担街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自律、自治等日常管理责任;(六)承担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七)承担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八)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住房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九)承担辖区内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巡查和管理,配合做好房屋管理执法联动和老旧房屋修缮改造等工作,协调、处理辖区内房屋使用综合事务和纠纷;(十)承担辖区内社区基础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十一)完成虹桥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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