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评估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决定,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江川路街道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大零号湾配套城市品质提升的专项扶持政策>的通知》(闵江办规发〔2024〕1号)。 特此通知。 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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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路街道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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