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闵府办发〔2021〕33号和街道“十四五”规划对江川路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特制订本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重点领域攻坚难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稳定改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源头防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江川的人居品质,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通过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治污。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思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江川路街道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5%左右;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100%。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完成市下达目标,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完成区级部门要求要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高标准、高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以及绿色环保共治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初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新格局。 二、大气环境保护 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一)深化VOCs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六大领域24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全面加强对VOCs排放源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力争提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三)持续深化社会源整治 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区生态局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强化锅(窑)炉达标排放监管,按照新排放标准对提标改造后的中小燃油(气)锅炉加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加强企业内部加油站油品管控,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三、水环境保护 以“人水和谐”为目标,坚持“三水统筹”,抓好优良水体保护和提升,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安全 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江川路街道范围内缓冲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完善环境问题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助力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 (二)深化污水排放治理 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纳管企业废水达标评估整治,推进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严格落实在线监测、分质分流等治理要求。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三)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启动新一轮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及问题管网修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动市级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推进老旧小区、道路广场、河道水体、公园绿化等进行绿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四)加强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 强化入河排污口属地监管。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配合区级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和排放状况。到2023年,基本完成街道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 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运用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相结合的新治理理念,以典型区域为示范点开展建设,加快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建设,形成“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生态清洁小流域。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控制 强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主体责任,滚动推进在产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督促关停及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做好拆除活动备案,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的,推进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修复。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及工业集聚区、加油站、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内部及其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对已发现的非正规堆放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管控措施,并完成堆放点整治。 (二)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地块多部门联动后期环境监管制度。 (三)配合区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加大老旧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展各类报废井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逐步实施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核心,集中解决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切实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强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处理处置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体系,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和分类质量全程追溯和监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维持在95%以上。全面落实《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2023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商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 (二)完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继续推动江川路街道两网融合中转站规划选址,完善可回收物中转暂存集散系统。到2023年,江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三)提升固废危废处置利用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以实验室危险废物、汽修行业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小型医疗机构及宠物医院、相关实验室医疗废物定时定点集中收运体系,实现医疗废物48小时内安全规范收运处置。推进一般固体废物分类申报和资源利用,加强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加强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使各产业实现协调发展。完成区级部门下达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任务目标。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化工企业内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推进高污染工序的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 (二)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转型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推进规划环评、区域环评落地基础上,建立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零星工业用地、其他现状工业地块分级环境管控体系,加强对产业区块和零星工业地块产业准入的指导。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持续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七、生态建设和保护 立足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系统推进林地、绿地建设和保护。 (一)加强公园绿地建设 完善由区域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为主体,口袋(线性)公园为补充的公园体系,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新建公园绿地10000平方米以上,重点推进南外滩公园、天星路口袋公园等项目建设。 (二)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 解决高密度的城中心区紧张的休憩环境,为人们提供便捷的空间和触手可及的绿地,建成口袋公园2个。强化立体绿网建设,利用围墙、屋顶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新增立体绿化300平方米。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实现碳排放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一)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配合区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开展碳中和工作。加强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协同降碳和履约监管。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试点。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鼓励电力、化工、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电动车等低碳交通举措。 (三)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根据区级部门统一安排,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示范机构等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推进近零排放项目试点,强化零碳建筑、零碳园区等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开展碳普惠工作。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按照“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的理念,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循环型社会。 (一)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提升园区生态创建特色和综合治理能力,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助力园区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引入等多元方式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通过推行绿色设计、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推进原材料源头减量。持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体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资源化利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一)全面夯实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配合区级部门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依法领证、按证排污、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指南,指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江川绿色生活公民条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宣传,提升生态文化传播力。 (二)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根据区级部门出台的闵行区污染源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实现街道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街道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在能力建设、服务管理、全民发动、企业治理等方面创新治理方式,解决基层环境治理的能力建设和模式创新问题。 (三)加快构建绿色环保共治体系 加快推进绿色共同体建设。建立“1+2+X”环保共商共治机制,实施绿色共建项目,开展“绿色议事日”环保公益咨询活动,引导和规范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形成绿色共治新格局。 加快培育环保社会化市场化主体。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让群众充分参与到环保规划制定、环境纠纷调解、环境污染发现处置等工作中来。引导环保公益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化公司治理环境污染。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结合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宣传推广,结合闵行环境等平台和新媒体开展相关环境法律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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